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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行為
什么是默認行為:默認行為就是瀏覽器自己觸發的事件。比如:a鏈接的跳轉,form提交時的跳轉,鼠標右鍵跳轉;
oncontexmenu當點擊右鍵菜單的時候;
return false
阻止默認行為
if(e.preventDefault) {
e.preventDefault();
}else {
window.event.returnValue = false;
}
事件移除。document.onmouseover=null;
拖拽事件:
onmousedown onmousemove onmouseup
拖拽思路:
1.給目標元素添加onmousedown事件,拖拽的前提是在目標元素按下鼠標左鍵
2.當onmousedown發生以后,此刻給document添加onmousemove事件,意味著此刻鼠標在網頁的移動都將改變目標元素的位置
3.在onmousemove事件中,設定目標元素的left和top,
公式
目標元素的left = 鼠標的clientX – (鼠標和元素的橫坐標差,即offsetX)
目標元素的top = 鼠標的clientY– (鼠標和元素的縱坐標差,即offsetY)
4.當onmousedown發生以后,此刻給document添加onmouseup事件,意味著此刻鼠標在網頁的任意位置松開鼠標,都會放棄拖拽的效果
在onmouseup事件中,取消document的onmousemove事件即可。
事件觸發階段主要由于事件流:DOM0級事件處理階段和DOM2級事件處理;
DOM0級事件處理,是一種賦值方式,是被所有瀏覽器所支持的,簡單易懂容易操作;
DOM2級事件處理是所有DOM節點中的方法,可以重復綁定,但是瀏覽器兼容存在問題;
非IE下:(這里的事件名不帶on),第三個參數表示是在捕獲階段還是冒泡階段。可以重復綁定事件,執行順序按照綁定順序來執行。
oDiv.addEventListener('click',chick,false);
oDiv.removeEventListener('click',chick ,false);
IE下:
只有冒泡階段,所以沒有第三個參數;(這里的事件名需要加on)
oDiv.attachEvent();
oDiv.detachEvent() ;
兼容問題解決:
var EventUtil={
addHandler:function(DOM,EventType,fn){
if(DOM.addEventListener){
DOM.addEventListener(EventType,fn,false);
}else if(DOM.attachEvent){
DOM.attachEvent('on'+EventType,fn)
}else{
DOM['on'+EventType]=fn
}
},
removeHandler:function(DOM,EventType,fn){
if(DOM.removeEventListener){
DOM.removeEventListener(EventType,fn,false)
}else if(DOM.detachEvent){
DOM.detachEvent('on'+EventType,fn)
}else{
DOM['on'+EventType]=null;
}
}
}
寫一個完美拖拽的案例:
TML 中使用 <input> 元素表示單行輸入框和 <textarea> 元素表示多行文本框。
HTML中使用的 <input> 元素在 JavaScript 中對應的是 HTMLInputElement 類型。HTMLInputElement 繼承自 HTMLElement 接口:
interface HTMLInputElement extends HTMLElement {
...
}
HTMLInputElement 類型有一些獨有的屬性和方法:
而在上述介紹 HTMLInputElement 類型中的屬性時,type 屬性要特別關注一下,因為根據 type 屬性的改變,可以改變<input>的屬性。
類型 | 描述 |
text | 文本輸入 |
password | 密碼輸入 |
submit | 表單數據提交 |
button | 按鈕 |
radio | 單選框 |
checkbox | 復選框 |
file | 文件 |
hidden | 隱藏的字段 |
image | 定義圖像作為提交按鈕 |
reset | 重置按鈕 |
省略 type 屬性與 type="text"效果一樣, <input> 元素顯示為文本框。
當 type 的值為text/password/number/時,會有以下屬性對 <input> 元素有效。
屬性 | 類型 | 描述 |
autocomplete | string | 字符串on或off,表示<input>元素的輸入內容可以被瀏覽器自動補全。 |
maxLength | long | 指定<input>元素允許的最多字符數。 |
size | unsigned long | 表示<input>元素的寬度,這個寬度是以字符數來計量的。 |
pattern | string | 表示<input>元素的值應該滿足的正則表達式 |
placeholder | string | 表示<input>元素的占位符,作為對元素的提示。 |
readOnly | boolean | 表示用戶是否可以修改<input>的值。 |
min | string | 表示<input>元素的最小數值或日期。 |
max | string | 表示<input>元素的最大數值或日期。 |
selectionStart | unsigned long | 表示選中文本的起始位置。如果沒有選中文本,返回光標在<input>元素內部的位置。 |
selectionEnd | unsigned long | 表示選中文本的結束位置。如果沒有選中文本,返回光標在<input>元素內部的位置。 |
selectionDirection | string | 表示選中文本的方向。可能的值包括forward、backward、none。 |
下面創建一個 type="text" ,一次顯示 25 個字符,但最多允許顯示 50 個字符的文本框:
<input type="text" size="25" maxlength="50" value="initial value">
HTML 使用的 <textarea> 元素在 JavaScript 中對應的是 HTMLTextAreaElement 類型。HTMLTextAreaElement類型繼承自 HTMLElement 接口:
interface HTMLTextAreaElement extends HTMLElement {
...
}
HTMLTextAreaElement 類型有一些獨有的屬性和方法:
下面創建一個高度為 25,寬度為 5 的 <textarea> 多行文本框。它與 <input> 不同的是,初始值顯示在 <textarea>...</textarea> 之間:
<textarea rows="25" cols="5">initial value</textarea>
注意:處理文本框值的時候最好不要使用 DOM 方法,而應該使用 value 屬性。
<input> 與 <textarea> 都支持 select() 方法,該方法用于選中文本框中的所有內容。該方法的語法為:
select(): void
下面看一個示例:
let textbox = document.forms[0].elements["input-box"];
textbox.select();
也可以在文本框獲得焦點時,選中文本框的內容:
textbox.addEventListener("focus", (event) => {
event.target.select();
});
當選中文本框中的文本或使用 select() 方法時,會觸發 select 事件。
let textbox = document.forms[0].elements["textbox1"];
textbox.addEventListener("select", (event) => {
console.log(`Text selected: ${textbox.value}`);
});
HTML5 對 select 事件進行了擴展,通過 selectionStart 和 selectionEnd 屬性獲取文本選區的起點偏移量和終點偏移量。如下所示:
function getSelectedText(textbox){
return textbox.value.substring(textbox.selectionStart,
textbox.selectionEnd);
}
注意:在 IE8 及更早版本不支持這兩個屬性。
HTML5 提供了 setSelectionRange() 方法用于選中部分文本:
setSelectionRange(start, end, direction): void;
下面看一個例子:
<input type="text" id="text-sample" size="20" value="Hello World!">
<button onclick="selectText()">選中部分文本</button>
<script>
function selectText() {
let input = document.getElementById("text-sample");
input.focus();
input.setSelectionRange(4, 8); // o Wo
}
</script>
如果想要看到選中效果,必須讓文本框獲得焦點。
不同文本框經常需要保證輸入特定類型或格式的數據,或許數據需要包含特定字符或必須匹配某個特定模式。而文本框并未提供驗證功能,因此要配合 JavaScript 腳本實現輸入過濾功能。
有些輸入框需要出現或不出現特定字符。如果想要將輸入框變成只讀的,只需要使用 preventDefault()方法將按鍵都屏蔽:
input.addEventListener("keypress", (event) => {
event.preventDefault();
});
而要屏蔽特定字符,就需要檢查事件的 charCode 屬性。如下所示,使用正則表達式實現只允許輸入數字的輸入框:
input.addEventListener("keypress", (event) => {
if (!/\d/.test(event.key)) {
event.preventDefault();
}
});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處理:復制、粘貼及涉及Ctrl 鍵的其他功能。在除IE 外的所有瀏覽器中,前面代碼會屏蔽快捷鍵Ctrl+C、Ctrl+V 及其他使用Ctrl 的組合鍵。因此,最后一項檢測是確保沒有按下Ctrl鍵,如下面的例子所示:
textbox.addEventListener("keypress", (event) => {
if (!/\d/.test(String.fromCharCode(event.charCode)) &&
event.charCode > 9 &&
!event.ctrlKey){
event.preventDefault();
}
});
最后這個改動可以確保所有默認的文本框行為不受影響。這個技術可以用來自定義是否允許在文本框中輸入某些字符。
IE 是第一個實現了剪切板相關的事件以及通過JavaScript訪問剪切板數據的瀏覽器,其它瀏覽器在后來也都支持了相同的事件和剪切板的訪問,后來 HTML5 將其納入了規范。以下是與剪切板相關的 6 個事件:
剪切板事件的行為及相關對象會因瀏覽器而異。在 Safari、Chrome 和 Firefox 中,beforecopy、beforecut 和 beforepaste 事件只會在顯示文本框的上下文菜單時觸發,但 IE 不僅在這種情況下觸發,也會在 copy、cut 和 paste 事件在所有瀏覽器中都會按預期觸發。
在實際的事件發生之前,通過beforecopy、beforecut 和 beforepaste 事件可以在向剪貼板發送或從中檢索數據前修改數據。不過,取消這些事件并不會取消剪貼板操作。要阻止實際的剪貼板操作,必須取消 copy、cut和 paste 事件。
剪貼板的數據通過 clipboardData 對象來獲取,且clipboardData 對象提供 3 個操作數據的方法:
而 clipboardData 對象在 IE 中使用 window 獲取,在 Firefox、Safari 和 Chrome 中使用 event 獲取。為防止未經授權訪問剪貼板,只能在剪貼板事件期間訪問 clipboardData 對象;IE 會在任何時候都暴露 clipboardData 對象。因此,要兼容兩者,最好在剪貼板事件期間使用該對象。
function getClipboardText(event){
var clipboardData = (event.clipboardData || window.clipboardData);
return clipboardData.getData("text");
}
function setClipboardText (event, value){
if (event.clipboardData){
return event.clipboardData.setData("text/plain", value);
} else if (window.clipboardData){
return window.clipboardData.setData("text", value);
}
}
如果文本框只有數字,那剪貼時,就需要使用paste事件檢查剪貼板上的文本是否無效。如果無效,可以取消默認行為:
input.addEventListener("paste", (event) => {
let text = getClipboardText(event);
if (!/^\d*$/.test(text)){
event.preventDefault();
}
});
注意:Firefox、Safari和Chrome只允許在onpaste事件中訪問getData()方法。
在 JavaScript 中,可以用在當前字段完成時自動切換到下一個字段的方式來增強表單字段的易用性。比如,常用手機號分為國家好加手機號。因此,我們設置 2 個文本框:
<form>
<input type="text" name="phone1" id="phone-id-1" maxlength="4">
<input type="text" name="phone2" id="phone-id-2" maxlength="11">
</form>
當文本框輸入到最大允許字符數后,就把焦點移到下一個文本框,這樣可以增加表單的易用性并加速數據輸入。如下所示:
<script>
function tabForward(event){
let target = event.target;
if (target.value.length == target.maxLength){
let form = target.form;
for (let i = 0, len = form.elements.length; i < len; i++) {
if (form.elements[i] == target) {
if (form.elements[i+1]) {
form.elements[i+1].focus();
}
return;
}
}
}
}
let inputIds = ["phone-id-1", "phone-id-2"];
for (let id of inputIds) {
let textbox =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
textbox.addEventListener("keyup", tabForward);
}
</script>
這里,tabForward() 函數通過比較用戶輸入文本的長度與 maxLength 屬性的值來檢測輸入是否達到了最大長度。如果兩者相等,就通過循環表中的元素集合找到當前文本框,并把焦點設置到下一個元素。
注意:上面的代碼只適用于之前既定的標記,沒有考慮可能存在的隱藏字段。
HTML5 新增了一些表單提交前,瀏覽器會基于指定的規則進行驗證,并在出錯時顯示適當的錯誤信息。而驗證會基于某些條件應用到表單字段中。
表單字段中添加 required 屬性,用于標注該字段是必填項,不填則無法提交。該屬性適用于<input>、<textarea>和<select>。如下所示:
<input type="text" name="account" required>
也可以通過 JavaScript 檢測對應元素的 required 屬性來判斷表單字段是否為必填項:
let isRequired = document.forms[0].elements["account"].required;
也可以檢測瀏覽器是否支持 required 屬性:
let isRequiredSupported = "required" in document.createElement("input");
注意:不同瀏覽器處理必填字段的機制不同。Firefox、Chrome、IE 和Opera 會阻止表單提交并在相應字段下面顯示有幫助信息的彈框,而Safari 什么也不做,也不會阻止提交表單。
HTML5 為 <input> 元素增加了幾個新的 type 值。如下所示:
類型 | 描述 |
number | 數字值的輸入 |
date | 日期輸入 |
color | 顏色輸入 |
range | 一定范圍內的值的輸入 |
month | 允許用戶選擇月份和年份 |
week | 允許用戶選擇周和年份 |
time | 允許用戶選擇時間(無時區) |
datetime | 允許用戶選擇日期和時間(有時區) |
datetime-local | 允許用戶選擇日期和時間(無時區) |
電子郵件地址的輸入 | |
search | 搜索(表現類似常規文本) |
tel | 電話號碼的輸入 |
url | URL地址的輸入 |
這些輸入表名字段應該輸入的數據類型,并且提供了默認驗證。如下所示:
<input type="email" name="email">
<input type="url" name="homepage">
要檢測瀏覽器是否支持新類型,可以在 JavaScript 中創建 <input> 并設置 type 屬性,之后讀取它即可。老版本中會將我只類型設置為 text,而支持的會返回正確的值。如下所示:
let input = document.createElement("input");
input.type = "email";
let isEmailSupported = (input.type == "email");
而上面介紹的幾個如 number/range/datetime/datetime-local/date/month/week/time 幾個填寫數字的類型,都可以指定 min/max/step 等幾個與數值有關的屬性。step 屬性用于規定合法數字間隔,如 step="2",則合法數字應該為 0、2、4、6,依次類推。如下所示:
<input type="number" min="0" max="100" step="5" name="count">
上面的例子是<input>中只能輸入從 0 到 100 中 5 的倍數。
也可以使用 stepUp() 和 stepDown() 方法對 <input> 元素中的值進行加減,它倆會接收一個可選參數,用于表示加減的數值。如下所示:
input.stepUp(); // 加1
input.stepUp(5); // 加5
input.stepDown(); // 減1
input.stepDown(10); // 減10
HTML5 還為文本添加了 pattern 屬性,用于指定一個正則表達式。這樣就可以自己設置 <input> 元素的輸入模式了。如下所示:
<input type="text" pattern="\d+" name="count">
注意模式的開頭和末尾分別假設有^和$。這意味著輸入內容必須從頭到尾都嚴格與模式匹配。
與新增的輸入類型一樣,指定 pattern 屬性也不會阻止用戶輸入無效內容。模式會應用到值,然后瀏覽器會知道值是否有效。通過訪問 pattern 屬性可以讀取模式:
let pattern = document.forms[0].elements["count"].pattern;
使用如下代碼可以檢測瀏覽器是否支持pattern 屬性:
let isPatternSupported = "pattern" in document.createElement("input");
HTML5 新增了 checkValidity() 方法,用來檢測表單中任意給定字段是否有效。而判斷的條件是約束條件,因此必填字段如果沒有值會被視為無效,字段值不匹配 pattern 屬性也會被視為無效。如下所示:
if (document.forms[0].elements[0].checkValidity()){
// 字段有效,繼續
} else {
// 字段無效
}
要檢查整個表單是否有效,可以直接在表單上調用checkValidity()方法。這個方法會在所有字段都有效時返回true,有一個字段無效就會返回false:
if(document.forms[0].checkValidity()){
// 表單有效,繼續
} else {
// 表單無效
}
validity 屬性會返回一個ValidityState 對象,表示 <input> 元素的校驗狀態。返回的對象包含一些列的布爾值的屬性:
因此,通過 validity 屬性可以檢查表單字段的有效性,從而獲取更具體的信息,如下所示:
if (input.validity && !input.validity.valid){
if (input.validity.valueMissing){
console.log("請指定值.")
} else if (input.validity.typeMismatch){
console.log("請指定電子郵件地址.");
} else {
console.log("值無效.");
}
}
通過指定 novalidate 屬性可以禁止對表單進行任何驗證:
<form method="post" action="/signup" novalidate>
<!-- 表單元素 -->
</form>
也可以在 JavaScript 通過 noValidate 屬性設置,為 true 表示屬性存在,為 false 表示屬性不存在:
document.forms[0].noValidate = true; // 關閉驗證
如果一個表單中有多個提交按鈕,那么可以給特定的提交按鈕添加formnovalidate 屬性,指定通過該按鈕無需驗證即可提交表單:
<form method="post" action="/foo">
<!-- 表單元素 -->
<input type="submit" value="注冊提交">
<input type="submit" formnovalidate name="btnNoValidate"
value="沒有驗證的提交按鈕">
</form>
也可以使用 JavaScript 設置 formNoValidate 屬性:
// 關閉驗證
document.forms[0].elements["btnNoValidate"].formNoValidate = true;
以上總結了 <input> 和 <textarea> 兩個元素的一些功能,主要是 <input> 元素可以通過設置 type 屬性獲取不同類型的輸入框,可以通過監聽鍵盤事件并檢測要插入的字符來控制文本框的內容。
還有一些與剪貼板相關的事件,并對剪貼的內容進行檢測。還介紹了一些 HTML5 新增的屬性和方法和新增的更多的 <input> 元素的類型,和一些與驗證相關的屬性和方法。
文本標記語言(英語: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簡稱:HTML)是一種用于創建網頁的標準標記語言。HTML是一種基礎技術,常與CSS、JavaScript一起被眾多網站用于設計令人賞心悅目的網頁、網頁應用程序以及移動應用程序的用戶界面。網頁瀏覽器可以讀取HTML文件,并將其渲染成可視化網頁。HTML描述了一個網站的結構語義隨著線索的呈現,使之成為一種標記語言而非編程語言。
HTML元素是構建網站的基石。HTML允許嵌入圖像與對象,并且可以用于創建交互式表單,它被用來結構化信息——例如標題、段落和列表等等,也可用來在一定程度上描述文檔的外觀和語義。HTML的語言形式為尖括號包圍的HTML元素(如<html>),瀏覽器使用HTML標簽和腳本來詮釋網頁內容,但不會將它們顯示在頁面上。
HTML可以嵌入如JavaScript的腳本語言,它們會影響HTML網頁的行為。網頁瀏覽器也可以引用層疊樣式表(CSS)來定義文本和其它元素的外觀與布局。維護HTML和CSS標準的組織萬維網聯盟(W3C)鼓勵人們使用CSS替代一些用于表現的HTML元素。
歷史
W3C制作的早期HTML標志
發展
蒂姆·伯納斯-李
1980年,物理學家蒂姆·伯納斯-李在歐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在承包工程期間,為使CERN的研究人員使用并共享文檔,他提出并創建原型系統ENQUIRE。1989年,伯納斯-李在一份備忘錄中提出一個基于互聯網的超文本系統。他規定HTML并在1990年底寫出瀏覽器和服務器軟件。同年,伯納斯-李與CERN的數據系統工程師羅伯特·卡里奧聯合為項目申請資助,但未被CERN正式批準。在他的個人筆記中伯納斯-李列舉“一些使用超文本的領域”,并把百科全書列為首位。
HTML的首個公開描述出現于一個名為“HTML標簽”的文件中,由蒂姆·伯納斯-李于1991年底提及。它描述18個元素,包括HTML初始的、相對簡單的設計。除了超鏈接標簽外,其他設計都深受CERN內部一個以標準通用標記語言(SGML)為基礎的文件格式SGMLguid的影響。這些元素在HTML 4中仍有11個存在。
伯納斯-李認為HTML是SGML的一個應用程序。1993年中期互聯網工程任務組(IETF)發布首個HTML規范的提案:“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互聯網草案,由伯納斯-李與丹·康納利(英語:Dan Connolly (computer scientist))撰寫。其中包括一個SGML文檔類型定義來定義語法。草案于6個月后過期,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其對NCSA Mosaic瀏覽器自定義標簽從而將在線圖像嵌入的行為的認可,這反映IETF把標準立足于成功原型的理念。同樣,戴夫·拉格特(英語:Dave Raggett)在1993年末提出的與之競爭的互聯網草案“HTML+(超文本標記格式)”建議規范已經實現的功能,如表格與填寫表單。
在HTML和HTML+的草案于1994年初到期后,IETF創建一個HTML工作組,并在1995年完成"HTML 2.0",這是第一個旨在成為對其后續實現標準的依據的HTML規范。
在IETF的主持下,HTML標準的進一步發展因競爭利益而遭受停滯。自1996年起,HTML規范一直由萬維網聯盟(W3C)維護,并由商業軟件廠商出資。不過在2000年,HTML也成為國際標準(ISO/ IEC15445:2000)。HTML 4.01于1999年末發布,進一步的勘誤版本于2001年發布。2004年,網頁超文本應用技術工作小組(WHATWG)開始開發HTML5,并在2008年與W3C共同交付,2014年10月28日完成標準化。
版本時間線
1995年11月24日
HTML 2.0作為IETF RFC 1866發布。追加RFC的附加功能:
1995年11月25日:RFC 1867(基于表單的文件上傳)
1996年5月:RFC 1942(表格)
1996年8月:RFC 1980(客戶端圖像映射)
1997年1月:RFC 2070(國際化)
1997年1月14日
HTML 3.2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這是首個完全由W3C開發并標準化的版本,因IETF于1996年9月12日關閉它的HTML工作組。
最初代號為“威爾伯”(Wilbur),HTML 3.2完全去除數學公式,協調各種專有擴展,并采用網景設計的大多數視覺標記標簽。由于兩家公司達成了協議,網景的閃爍元素(英語:blink element)和微軟的滾動元素(英語:marquee element)被移除。HTML對數學公式的支持最后成為另外一種被稱為MathML的標準。
1997年12月18日
HTML 4.0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它提供三種變化:
嚴格,過時的元素被禁止。
過渡,過時的元素被允許。
框架集,大多只與框架相關的元素被允許。
最初代號“美洲獅”(Cougar), HTML 4.0采用許多特定瀏覽器的元素類型和屬性,并試圖淘汰網景的視覺標記功能,將其標記為不贊成使用。HTML 4是遵循ISO 8879 - SGML的SGML應用程序。
1998年4月24日
HTML 4.0進行微調,不增加版本號。
1999年12月24日
HTML 4.01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它同樣提供三種變化,最終勘誤版于2001年5月12日發布。
2000年5月
ISO/IEC 15445:2000("ISO HTML",基于HTML 4.01嚴格版)作為ISO/IEC國際標準發布。在ISO中這一標準位于ISO/IEC JTC 1/SC 34(英語:ISO/IEC JTC 1/SC 34)域(ISO/IEC聯合技術委員會1、小組委員會34 – 文檔描述與處理語言)。
2014年10月28日
HTML 5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
草案時間線
HTML5的Logo
1991年10月
HTML標簽,一個非正式CERN文件首次公開18個HTML標簽。
1992年6月
HTML DTD的首個非正式草案, 后續有七個修訂版(7月15日,8月6日,8月18日,11月17日,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22日)。
1992年11月
HTML DTD 1.1(首個版本號,基于RCS修訂版,版本號從1.1開始而非1.0),非正式草案。
1993年6月
超文本標記語言由IETF IIIR工作小組作為互聯網草案(一個粗略的建議標準)。在被第二版代一個月后,IETF又發布6個草案,最終在RFC1866中發布HTML 2.0。
1993年11月
HTML+由IETF作為互聯網草案發布,是超文本標記語言草案的一個競爭性提案。它于1994年5月到期。
1995年4月 (1995年3月編寫)
HTML 3.0[33]被提議作為IETF的標準,但直到提案在五個月過期后(1995年9月28日)仍沒有進一步的行動。它包含許多拉格特HTML+提案的功能,如對表格的支持、圍繞數據的文本流和復雜的數學公式的顯示。W3C開始開發自己的Arena瀏覽器作為HTML 3和層疊樣式表的試驗臺(英語:Test bed),但HTML 3.0并沒有獲得成功。瀏覽器廠商,包括微軟和網景,選擇實現HTML3草案功能的不同子集并引入它們自己的插件(見瀏覽器大戰)。
2008年1月
HTML5由W3C作為工作草案(鏈接)發布。雖然HTML5的語法非常類似于SGML,但它已經放棄任何成為SGML應用程序的嘗試,除了一種替代的基于XML的HTML5序列,它已明確定義自己的“HTML”序列。
2011年 HTML5 – 最終征求
2011年5月,工作小組將HTML5推進至“最終征求”(Last Call)階段,邀請W3C社區內外人士以確認本規范的技術可靠性。W3C開發一套綜合性測試套件來實現完整規范的廣泛交互操作性,完整規范的目標日期為2014年。2011年1月,WHATWG將其“HTML5”活動標準重命名為“HTML”。W3C仍然繼續其發布HTML5的項目。
2012年 HTML5 – 候選推薦
2012年7月,WHATWG和W3C的工作產生一定程度的分離。W3C繼續HTML5規范工作,重點放在單一明確的標準上,這被WHATWG稱為“快照”。WHATWG組織則將HTML5作為一個“活動標準”(Living Standard)。活動標準的概念是從未完成但永遠保持更新與改進,可以添加新特性,但功能點不會被刪除。
2012年12月,W3C指定HTML5作為候選推薦階段。 該階段的標準為“兩個100%完成,完全實現交互操作”。
2014年 HTML5 – 提案推薦與推薦
2014年9月,HTML5進入提案推薦階段。
2014年10月28日,HTML5作為穩定W3C推薦標準發布,這意味著HTML5的標準化已經完成。
XHTML版本
XHTML是使用XML 1.0改寫自HTML 4.01的獨立語言。它不再被作為單獨標準開發。
XHTML 1.0, 2000年1月26日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修訂版于2002年8月1日發布,它提供與HTML 4.0和4.01相同的三個變化,這些變化被重新在XML中制定。
XHTML 1.1,基于XHTML 1.0 嚴格版,2001年5月31日 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修訂版可使用模塊化XHTML的模塊,2001年4月10日作為W3C推薦標準發布。
XHTML 2.0為工作草案,但為支持HTML5與XHTML5的工作,此草案被放棄。 XHTML 2.0與XHTML 1.x不兼容,因此更確切的說這是一個XHTML風格的新語言而不是XHTML 1.x的更新。
在HTML5草案中規定一個XHTML語法,稱為“XHTML5.1”。
標記
HTML標記包含標簽(及其屬性)、基于字符的數據類型、字符引用和實體引用等幾個關鍵部分。HTML標簽是最常見的,通常成對出現,比如<h1>與</h1>。這些成對出現的標簽中,第一個標簽是開始標簽,第二個標簽是結束標簽。兩個標簽之間為元素的內容,有些標簽沒有內容,為空元素,如<img>。
HTML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文檔類型聲明(英語:document type declaration),這會觸發標準模式渲染。
以下是一個經典的Hello World程序的例子: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This is a title</title>
</head>
<body>
<p>Hello world!</p>
</body>
</html>
<html>和</html>之間的文本描述網頁,<body>和</body>之間的文本為可視頁面內容。標記文本<title>This is a title</title>定義了瀏覽器的頁面標題。
文檔標記類型<!DOCTYPE html>用于HTML5。 如果未進行聲明,瀏覽器會使用“怪異模式”進行渲染。
元素
HTML文檔由嵌套的HTML元素構成。它們用HTML標簽表示,包含于尖括號中,如<p>
在一般情況下,一個元素由一對標簽表示:“開始標簽”<p>與“結束標簽”</p>。元素如果含有文本內容,就被放置在這些標簽之間。
在開始與結束標簽之間也可以封裝另外的標簽,包括標簽與文本的混合。這些嵌套元素是父元素的子元素。
開始標簽也可包含標簽屬性。這些屬性有諸如標識文檔區段、將樣式信息綁定到文檔演示和為一些如<img>等的標簽嵌入圖像、引用圖像來源等作用。
一些元素如換行符<br>,不允許嵌入任何內容,無論是文字或其他標簽。這些元素只需一個單一的空標簽(類似于一個開始標簽),無需結束標簽。
許多標簽是可選的,尤其是那些很常用的段落元素<p>的閉合端標簽。HTML瀏覽器或其他媒介可以從上下文識別出元素的閉合端以及由HTML標準所定義的結構規則。這些規則非常復雜,不是大多數HTML編碼人員可以完全理解的。
因此,一個HTML元素的一般形式為:<tag attribute1="value1" attribute2="value2">''content''</tag>。一些HTML元素被定義為空元素,其形式為<tag attribute1="value1" attribute2="value2">。空元素不能封裝任何內容。例如<br>標簽或內聯標簽<img>。一個HTML元素的名稱即為標簽使用的名稱。注意,結束標簽的名稱前面有一個斜杠“/”,空元素不需要也不允許結束標簽。如果元素屬性未標明,則使用其默認值。
例子
HTML文檔的頁眉:<head>...</head>。標題被包含在頭部,例如:
<head>
<title>The Title</title>
</head>
標題:HTML標題由<h1>到<h6>六個標簽構成,字體由大到小遞減:
<h1>Heading level 1</h1>
<h2>Heading level 2</h2>
<h3>Heading level 3</h3>
<h4>Heading level 4</h4>
<h5>Heading level 5</h5>
<h6>Heading level 6</h6>
段落:
<p>第一段</p> <p>第二段</p>
換行:<br>。<br>與<p>之間的差異是br換行但不改變頁面的語義結構,而p部分的頁面成段。
<p>這是<br>一個<br>使用換行<br>段落</p>
鏈接:使用<a>標簽來創建鏈接。href屬性包含鏈接的URL地址。
<a >中文維基百科的連結!</a>
注釋:
<!-- This is a comment -->
注釋有助于理解標記,但它不會在網頁上顯示。
HTML中存在以下幾種類型的標記元素:
用于文本的結構式標記
例如,<h2>羽毛球</h2>將“羽毛球”定義為二級標題。結構式標記不指示任何特定的渲染,但大多數網頁瀏覽器都會采用元素格式的默認樣式。要在內容上實現進一步的風格可以使用層疊樣式表(CSS)。
用于文本外觀的表現式標記,不論其目的
例如,<b>粗體</b>表示視覺輸出設備應將文本“粗體”加粗,但如果設備無法做到這一點(如朗讀文本的聽覺設備),就不會發生什么現象。在這種情況下,<b>粗體</b>與''斜體''也可能有相同的視覺效果,但在本質上它們更加語義化。如同<strong>加強文字</strong>與<em>強調文字</em>的區別。為支持CSS的使用,大多數表現式標記在HTML 4.0規范中不再被推薦使用。
超文本標記使文檔的一部分鏈接到其他文檔
錨元素在文檔中創建超鏈接,其href屬性設置鏈接的目標URL。例如:HTML標記<a 渲染為超鏈接。要將圖片渲染為超鏈接,img元素要作為內容插入到a元素中:<a ><img src="image.gif" alt="說明文字" width="50" height="50" border="0"></a>。
屬性
大多數元素的屬性以“名稱-值”的形式成對出現,由“=”分離并寫在開始標簽元素名之后。值一般由單引號或雙引號包圍,有些值的內容包含特定字符,在HTML中可以去掉引號(XHTML不行)。不加引號的屬性值被認為是不安全的[58]。有些屬性無需成對出現,僅存在于開始標簽中即可影響元素[6],如img 元素的ismap 屬性。
許多元素存在一些共通的屬性:
id屬性為元素提供了在全文檔內的唯一標識。它用于識別元素,以便樣式表可以改變其表現屬性,腳本可以改變、顯示或刪除其內容或格式化。對于添加到頁面的URL,它為元素提供了一個全局唯一標識,通常為頁面的子章節。例如,ID "屬性"對于https://zh.wikipedia.org/wiki/HTML#屬性
class屬性提供一種將類似元素分類的方式。常被用于語義化或格式化。例如,一個HTML文檔可指定類<class="標記">來表明所有具有這一類值的元素都從屬于文檔的主文本。格式化后,這樣的元素可能會聚集在一起,并作為頁面腳注而不會出現在HTML代碼中。類屬性也被用于微格式的語義化。類值也可進行多聲明。如<class="標記 重要">將元素同時放入標記與重要兩類中。
style屬性可以將表現性質賦予一個特定元素。比起使用id或class 屬性從樣式表中選擇元素,“style”被認為是一個更好的做法,盡管有時這對一個簡單、專用或特別的樣式顯得太繁瑣。
title屬性用于給元素一個附加的說明。 大多數瀏覽器中這一屬性顯示為工具提示(英語:Tooltip)。
lang屬性用于識別元素內容的語言,它可能與文檔的主要語言不同。例如,在中文文檔中:
<p>法語<span lang="fr">c'est la vie</span>在法國的應用很普遍,意為“這就是生活” 。<p>
縮寫元素abbr可用于說明一些屬性:
<abbr id="ID" class="術語" style="color:purple;" title="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abbr>
這個例子顯示為HTML; 在大多數瀏覽器中,光標指向縮寫時會顯示標題文字“超文本標記語言”。
大多數元素采用與語言相關的屬性dir 來指定文字方向,如 "rtl"采用從右到左的文本,比如阿拉伯語、波斯語以及希伯來語。
字符與實體引用
參見:XML與HTML字符實體引用列表和Unicode與HTML
在4.0版本中,HTML定義了一系列共252個字符實體引用和1,114,050個字元值參考。二者都支持單個字符通過簡單的標記寫入。文字字符與其對應的標記渲染的效果相同。
用這種方式“轉義”字符的能力允許字符<與&(當分別被寫作<和&時)被理解為字符數據而不是標記。例如<通常為標簽的開頭,&通常為字符實體引用與數字字符引用的開頭;&或&或&將&作為元素的內容或屬性的值。雙引號字符"在不被用于屬性值的標示時必須轉義為"或"或";相等地,當于單引號字符'不被用于屬性值的標示時,也必須轉義為'或'(或HTML5與XHTML文檔中的')。
如果文檔作者忽略了轉義這樣的字符,一些瀏覽器會嘗試通過上下文猜測他們的意圖。如果結果仍為無效標記,這會使其他瀏覽器或用戶代理難以訪問到該文檔,并使它們嘗試使用搜索和索引來解析該文檔。
那些難以輸入或不在該文檔字符編碼中的字符也可通過轉義來實現。例如通常只在西歐或南美的鍵盤出現的重音符e(é),可以在HTML文檔中用作實體引用é 或數字引用é或é。 諸如UTF-8的Unicode字符編碼與所有的現代瀏覽器兼容并允許直接訪問全球書寫系統幾乎所有的字符 。
數據類型
HTML為元素內容定義了多種數據類型,如腳本數據、樣式表數據以及許多屬性值的類型,包括ID、名稱、URI、數字長度單位、語言、媒體描述符顏色、字符編碼、日期和時間等等。所有這些數據類型都是字符數據的特殊化。
文檔類型聲明
HTML文檔需要以文檔類型聲明(英語:document type declaration)(英語非正式說法“doctype”)開頭。在瀏覽器中,文檔類型聲明有助于確定渲染模式——特別是是否使用怪異模式。
文檔類型聲明的初衷是通過基于文檔類型定義(DTD)的SGML工具來解析并驗證HTML文檔。
HTML5未定義DTD,所以在HTML5中文檔類型聲明更為簡短:
<!DOCTYPE html>
HTML 4文檔類型聲明舉例: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EN" "http://www.w3.org/TR/html4/strict.dtd">
該聲明引用HTML 4.01“嚴格”版的DTD。基于SGML的驗證器可讀取DTD,正確解析這些文檔并執行驗證。在現代瀏覽器中,一個有效的文檔類型激活標準模式有別于怪異模式。
另外,HTML 4.01提供過渡型與框架集型的DTD。過渡型涵蓋最廣,它可整合當前以及老舊或“過時”的標簽,而嚴格型DTD排除了過時的標簽。框架集擁有所有構建框架所需的標簽以及過渡型的標簽。
語義化HTML
語義化HTML是一種編寫HTML的方式,它強調編碼信息的含義在其格式(樣子)之上。HTML從創立之初就包括語義化標記,但也包括標識性標記如<font>、<i>和<center>標簽。也存在一些語義上中立的span與div標簽。自1990年代末層疊樣式表開始應用于大多數瀏覽器,網頁制作者就被鼓勵使用CSS以便呈現與內容分離。
在2001年一次對語義網的討論中,蒂姆·伯納斯-李等人給出了一種的方法,使智能軟件“代理人”可能有一天會自動抓取網頁進行查找、過濾并將之前不相關的聯系起來。這種代理甚至在現在也不普遍,但一些Web 2.0、混搭和價格比較網站的想法可能會結束。這些網頁應用程序的混合與伯納斯-李的語義代理人的之間主要區別基于以下事實:當前的聚合與信息混合通常由網頁開發者設計,他們早已知道網絡位置和他們希望混搭、比較與結合的特定數據的API語義。
網頁代理的一個重要類型是網絡爬蟲或搜索引擎蜘蛛。這些軟件代理依賴于它們發現的網頁的語義清晰度,因為它們一天要使用各種技術與算法來讀取和索引數百萬個網頁并給網頁用戶提供搜索工具,沒有這些萬維網的有效性就會大大降低。
為使搜索引擎蜘蛛評估它們在HTML文檔中發現的文本片段的重要性,也為那些創建標記等混合的人與更多的自動化代理工具,HTML中的語義結構需要廣泛一致地應用從而將文本的含義呈現給瀏覽者。
表示性標記在當前的HTML和XHTML推薦中不被鼓勵使用,HTML5中則被視為非法。
好的語義化HTML也改善了網頁文檔的可訪問性。例如,當屏幕閱讀器或音頻瀏覽器可以正確判定一個文檔的結構時,視覺障礙用戶不會再因閱讀重復或無關的信息而浪費時間。
分發
HTML文檔分發的方法和其他計算機文件相同。不過,它們最常通過網頁服務器的超文本傳輸協議或電子郵件傳輸。
HTTP
萬維網主要由從服務器通過HTTP協議向瀏覽器發送的HTML文檔組成。但是,HTTP也可以被用于傳輸HTML之外的數據,例如圖像、聲音和其他內容。為使瀏覽器了解如何處理接收到的文檔,在傳輸文檔時必須同時傳遞文件類型。這種元數據包含MIME類型(對于HTML 4.01或更早版本是text/html,而對于XHTML 1.0或之后的版本是application/xhtml+xml),以及字符編碼(參見HTML字符編碼方式)。
在現在的瀏覽器中,和HTML文檔一起發送的MIME類型影響文檔的解讀方式。和XHTML MIME類型一起發送的文檔被認為是良構的XML,而語法錯誤會導致瀏覽器無法呈現文檔。完全相同的文檔如果和HTML MIME類型一起發送,則可能被正常顯示,因為瀏覽器對HTML的語法檢查更加松懈些。
W3C的推薦指出,遵循規定的推薦指引的XHTML 1.0文檔可標記二者任一的MIME類型。XHTML 1.1還指出,XHTML 1.1文檔應標有兩種MIME類型。
HTML郵件
大多數圖形電子郵件客戶端允許使用HTML的子集(經常界限不清)提供格式化和無法使用純文本的語義標記。這可能包括印刷信息,如彩色標題、強調和引用文本、內嵌圖片和圖表等。許多這樣的客戶包含一個編寫HTML電子郵件消息的圖形用戶界面編輯器和一個用于顯示的渲染引擎。在郵件中使用HTML受到了一些兼容性的批評,由于一些盲人或具有視覺障礙的人的訪問問題,這種方式有利于偽裝的釣魚攻擊。因其消息大小超過明文,所以它可混淆垃圾郵件過濾器。
命名規則
最常用的計算機文件擴展名為.html,通用縮寫為.htm。它起源于某些早期操作系統與文件系統,如DOS以及FAT數據結構的局限性,它將文件擴展名限制為3個字母。
HTML應用程序
HTML應用程序(HTA;文件擴展名".hta")是一個Microsoft Windows應用程序,它在瀏覽器中使用HTML和動態HTML提供應用程序圖形界面。正規HTML文件被限制在瀏覽器的安全模型中,只能分別通過網頁服務器和網頁對象與站點Cookie進行通信和操作。HTA作為完全受信任的應用程序運行,因此擁有更多的權限,如創建/編輯/刪除文件與注冊表項。因為它們在瀏覽器安全模式之外操作,所以HTA不能通過HTTP執行,必須下載(就像EXE文件)并在本地文件系統執行。
所見即所得編輯器
所見即所得編輯器使用圖形用戶界面(GUI)顯示HTML文檔,常常類似于文字處理器,所以用戶可以設計一切。編者面對的是文檔,而不是代碼,所以作者并不需要太多的HTML知識。這種所見即所得的編輯模式一直受到詬病,主要因為它生成的代碼質量不高;也有人主張將其改變至WYSIWYM模型(所見即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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